基督教共产主义社区
Would you like to react to this message? Create an account in a few clicks or log in to continue.

如新法通过,中国将向通往秘密警察国家道路上疾驰

向下

如新法通过,中国将向通往秘密警察国家道路上疾驰 Empty 如新法通过,中国将向通往秘密警察国家道路上疾驰

帖子 由 耶雪 周六 九月 03, 2011 4:50 am

如新法通过,中国将向通往秘密警察国家道路上疾驰


8月30日,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全文,向社会征求意见,截止时间为9月30日。其中部分条款引发质疑,“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、恐怖活动犯罪的人员,被拘留逮捕后,若出现无法通知家人,或通知有碍侦查的情况,对其拘留逮捕时间可超过24小时。”
这意味着,“无法通知”,或者“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、恐怖活动犯罪”,以及“通知可能有碍侦查”的几种情形,也可以成为对当事人实施监视居住、刑事拘留、逮捕等强制措施后,不在24小时内通知家属的理由。

这些规定引起人们的广泛担心和质疑。


首先,“无法通知”“通知可能有碍侦查”等情形,完全可能成为适用于一切案件的“口袋”理由,导致侦查机关可以随心所欲决定是否通知家属,“秘密拘捕”泛滥成灾。






其次,对当事人采取强制措施而不通知家属,不利于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障,不符合人权保障的法治原则。


网易北京市网友 ip:119.57.*.* 2011-08-31 10:16:46 发表 这个事情很危险,开启了一个极其危险地先河,甚至可以说达到了恐怖级别。这意味着只要侦查机关判断有害于“国家安全”,就可以秘密逮捕任何人——这表示可以不经过任何人的知晓!被逮捕的人自然断绝了一切与外界的联系,断绝了与社会和单位的联系,在原本就没有律师法律咨询的保障下,现在连最后的血亲家属都不告知。那就成了完全的“人间蒸发”!!!!谁来保障他们的权益?!谁来维护对他们最基本的生存状况负责?!如果这种秘密逮捕完全合法化,将对未来的人为操作带来多大的恐怖?!?!而且在现在的社会,“国家安全”的概念也越来越被广泛化,远不仅仅是外国间谍等远离群众生活的行为,在维稳和谐的名义下,在基层地方可能被放大和滥用——————而这种可能性几乎是必然的——————这也是作为严谨的法律所绝不应该允许出现的情况!
耶雪
耶雪

帖子数 : 991
注册日期 : 11-06-07

返回页首 向下

返回页首


 
您在这个论坛的权限:
不能在这个论坛回复主题